自2013年7月10日起,澳门已全面实施旅客证件出入境免盖章措施,旅客入境时会收到一张入境申报表,上载有旅客的姓名、证件号码、入境日期、批准逗留期限等资料,以取代过往在证件上盖章;出境时,亦同样无需盖章。从实际操作上,纸质过关凭证的确简化了旅客出入境通关手续,澳门各边境口岸的通关效率也相应提高。
持通行证可以在澳门逗留7天。
持中国护照旅客须具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方可进入澳门(免签证或落地签证者除外),且不排除既有的审查措施,例如检查机票;
当旅客从外国直接 前来澳门、或最近一次经澳门国际机场前往外国、又或过去不少于三十天没有进入澳门,则给予七天(首次)过境逗留期;
若没有遵守过境规定(入境后没经澳门机 场前往外国,或在澳门逾期逗留且已缴纳罚款),三十天内第二次进入澳门则只获二天逗留期;
如再次不遵守过境规定且三十天内进入澳门,将被拒绝入境。
海关
旅客进出澳门,除例行检查外,通常无需办理报关手续。所有进口电器用品需缴付5%进口税。离境旅客携带古董、金器、珠宝、收音机及相机等物均不用报税。按照新规,含烟草的雪茄可携带数量为每人每日10支;含烟草的小雪茄为50支;含烟草的香烟为100支(即最多5包),其他加工的烟草及烟草代替品,烟草提炼物及精华为100g。离境旅客携带古董、金器、珠宝、收音机及相机等都不用报税。奶粉每人可带2-4罐。
检疫
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不需要“国际预防注射证书”。但如果港、澳或到境旅客不久前曾旅游的地方发现霍乱及天花等病症,则一定要准备好“国际预防注射证书”。